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依法治校日常工作。
二、制定全校法律事务(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学校对外重大项目的谈判,提出法律建议。
五、起草、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预防法律纠纷。
六、接受委托,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与诉讼、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案件。
七、学校信访(走访)工作的接待、调查、处理。
八、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普法培训及法治宣传工作。
九、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十、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法律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