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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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依法治校日常工作。

二、制定全校法律事务(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学校对外重大项目的谈判,提出法律建议。

五、起草、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预防法律纠纷。

六、接受委托,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与诉讼、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案件。

七、学校信访(走访)工作的接待、调查、处理。

八、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普法培训及法治宣传工作。

九、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十、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法律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