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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学院第五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 编辑:袁菁唯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我校师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第五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26〕6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许昌学院第五届法治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知法守法 成长成人成才

二、活动时间

2026年4月13日—4月19日

三、参加人员

全校师生员工

四、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全校师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思维,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切实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普法内容

1.宣传内容。面向全体师生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各项教育规章制度。同时,要结合实际,聚焦防范校园暴力、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校园电信诈骗、消防安全、心理健康等开展专题普法,切实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普法形式。立足各学院专业特色和实际,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用好互联网传播优势,创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活动,如专题讲座、法治演讲比赛、主题团日或班会、模拟法庭活动、法治影片展播、法律咨询活动、法治征文比赛等活动,持续掀起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热潮,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引领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手段,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2.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舆论氛围。

3.认真总结,及时汇总。各单位在深入开展活动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凝炼特色做法,对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于4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word版本)报送至法制办公室邮箱:xcufzb@163.com,联系电话:2996686。

院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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